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30日 点击数:961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以及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以下简称“进村社区”)。

  一、目标任务

  选拔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

  二、报考要求及范围

  (一)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二)报考范围

  1.“三支一扶”报考范围: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进村社区”报考范围: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至2013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4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通告

  省、市(州)有关部门分别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选拔方案等有关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3.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岗位。

  (2)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4)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和《甘肃省2014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5)《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三)有关要求

  1.以往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2.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

  3.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四、考试

  (一)考试组织

  省、市(州)、县(市、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财政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范围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三)考试时间

  2014年7月12日, 9:00—11:30。

  (四)其他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安置上岗

  (一)指标分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市(州)“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需求数及报名考生数,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各市(州)向县(市、区)分解指标。

  (二)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核、录取

  “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8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审核。

  “进村社区”人员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审核确定前要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人员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安置上岗及待遇兑现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继续执行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市州、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尽快组织岗前培训,10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要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号)要求,及时落实“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报名咨询电话:考生可通过《2014年选拔8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事业岗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公布的人社部门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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