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提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系列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全省扶贫开发和全面小康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着力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甘肃实际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在理念更新、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师生党员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建设学生真心喜爱和终身受益的德育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法守法。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积极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校园开放日”、“中华礼仪知识竞赛”等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重视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充分挖掘和利用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积极推进时代特征鲜明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工作。开发具有甘肃特点的“甘肃历史”、“甘肃地理”、“写字”、“阅读”等地方教材,作为中等职业学校选修课程教学用书。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课程,并不断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3.强化职业指导、职业精神培养与健康教育。指导职业院校配备职业生涯指导教师,上好职业生涯课程,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有效融合,培养学生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精益求精等职业精神。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以珍爱生命、学会生存、快乐生活为核心,以实践、体验、感悟为基本途径,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责任教育为重点,引导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生命、生存和生活的规律,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富有感恩之心、大爱之心和社会责任感。
4.强化文化基础与人文素养教育。指导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自2017年起,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中,逐步加大对公共基础课的考查比重。加强课程融合,推动文化课与专业课融通,发挥人文学科的育人优势,激发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完善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的创业技能,加强就业指导。将公共艺术课列入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使用好《古诗百首赏析》、《名曲百首赏析》、《名画百幅赏析》等系列教材,使学生更多地接触艺术文化经典,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工业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
(二)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打造特色品牌专业
5.优化学校与专业布局。落实省政府《关于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2017年以前完成资源整合工作,做大做强中职学校,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围绕区域产业布局,紧密对接“一带一路”、精准扶贫战略,指导市州调整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高等职业院校要紧密对接区域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促进知识链、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有效衔接。支持甘南州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一州一校”规划,做好中东部职业院校和职教集团对口支援工作,强化专业建设,有效对接产业。
6.调整专业结构。职业院校要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需求,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重点设置传统支柱产业、区域首位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所需专业,特别是涉及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专业。下放除学前教育等特殊专业外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批权。引导职业院校逐步减少或取消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注重传统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支持甘南州、临夏州、天祝县、肃南县、阿克塞县等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传统技艺、民间工艺和民族食品等相关专业。扶持涉农地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扶持5所“农”字头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农林类高等职业院校发展,扶持建设30个涉农专业点。
7.推进示范专业建设。重点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国家和省上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业建设。自2016年起,通过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重点、示范专业评估,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示范性专业点,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健全中高职衔接机制,保障系统培养质量
8.规范中高职衔接专业和培养标准。实施《甘肃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培养方案(试行)》,进一步规范、完善贯通培养办法与培养标准,按照行业企业技术等级、产业价值链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适合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重点做好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研究确定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和学生入学要求,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重点)院校为主。
9.加快构建课程衔接体系。指导职业院校统筹安排中高职衔接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顶岗实习。贯通培养牵头院校要研究制定中高职衔接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10.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逐步建立科学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有效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到2020年,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
(四)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
11.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和“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鼓励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入实施《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双千计划”》,全省每年选派上千名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学习实践,选派上千名企业技术人员(含高等院校“双师型”教师)到中等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支持3所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6年遴选确定10所以上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和专业积极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支持10个以上省级行业型职教集团、16个区域型、专业型职教集团良好运转,发挥职教集团在中高职衔接、校企合作、资源共享、产学研结合及职业院校教学指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2.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合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推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行业指导委员会,分类制定行业指导政策,通过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形式,加强行业指导能力建设。引导职业院校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13.强化实践性教学。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实践性教学,加大实习实训的比重,实践性教学课时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以半年为主。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按照国家规定,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
14.创新教学方式方法。鼓励职业院校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媒体作用,加快信息化改造传统教学步伐。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15.严格执行教学标准体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高职专业目录,严格执行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和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规范教育教学。到2020年,制定完成具有甘肃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16.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落实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督查机制,推动《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指导意见》的落实。
17.推进教材建设与管理。加强对职业院校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规范职业院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高等职业院校教材选用要按高等职业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遵循适用择优的原则。
18.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把学生的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到2018年,建立起省、市、县三级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督促各地、各学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定期开展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情况评价,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等,同时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监测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报告。
(六)完善教学保障机制,夯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质量基础
19.改革创新课程教材体系。指导职业院校不断更新课程内容,紧贴社会、紧贴职业、紧贴学生需求,按照基础知识、职业知识和拓展知识几大模块,合理确定文化基础课内容,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及时更新专业课程内容。加强职业院校选修课程建设,适应不同生源对象特点,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开设关于安全、人口、资源、环境、现代科学技术、经济与管理、质量与标准等选修课程。丰富教材和教学资源,开发活页教材、绘本教材、口袋书等,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积极开发慕课、微课、虚拟仿真软件、案例库等数字化资源,完善资源的动态更新和共享机制。
20.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完善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和考核等制度,推进依法治校。落实《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好教育部《千名中西部大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提高校长改革创新意识、战略思维素养、决策执行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做好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和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逐年扩大省级教师培训规模,力争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按照《甘肃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开展“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2016年起,启动实施中职学校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工作。加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办学力度,深化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瑞士西北应用科技大学与艺术大学等国际组织和教育机构的合作,每年选派专业课教师和职业院校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21.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广泛开展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能力提升培训,鼓励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开展备课授课、网络研修,指导学生等活动。在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的同时,将省级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常态化。开展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说课比赛活动。发挥好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课程组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化教学活动,不断提高教师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广泛应用。全面完善信息化环境建设,构建符合区域特点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不断融合创新,建立具有甘肃特色的“互联网+”泛在学习体系、社区教育和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到2020年,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成300门优质网络课程,开发50套虚拟仿真实训实验系统。
22.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职业教育研究,2016年,建立省级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2017年,全省14个市州均要建立起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积极组织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教学研究,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教学成果奖评选等活动。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导,协同行业协会、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开展五年一周期以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院校综合绩效考核评估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推进县级职业学校(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在实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
23.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夯实各族师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坚持不懈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学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在职业院校开设党的理论与政策课程。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督导评估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工作纳入市(州)、县(市、区)教育改革发展体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常抓不懈,形成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工作新常态。
(二)加强宣传引导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组织职教系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教育部《意见》,并走进职业院校、普通高中和初级中学,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专家解读、集中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
(三)加强督查落实
将《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台账化,统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专项督促检查和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专项督导目标任务,确保《意见》贯彻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案例,强化示范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