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经2016年7月4日第13次院务会议审定通过,决定对《河西走廊经济带旅游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实证研究》等25项申报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立项,并对省教育厅已立项的《丝路河西走廊美术文化资源在本土旅游产品设计中的开发利用对策研究》等3项自筹项目进行经费资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系、处室、部门单位对项目实施予以支持,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检查和指导,督促项目组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研究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及时做好项目启动及项目研究的准备工作,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并如期结项。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项目者,将终止项目立项及经费支持,并不支持项目负责人再次承担研究项目。
三、项目研究过程必须真实完整,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实验或调研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每项实验或调研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或记录。
四、项目研究成果应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性,应具有推广价值,教学研究成果应对我院部分专业教学改革有一定的实际意义。
五、科研处将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择期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研究过程中遇问题请及时与best365网页版登录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邸栋
联系电话:0935-6975013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best365网页版登录院级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及项目经费资助名单.xls
科研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