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学生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发放的补充通 知
各班班主任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学生免学费(书本费)补助资金发放的补充通知》(甘教资助〔2016〕2号)要求,为了配合各县(区)教育局尽快完成我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请各系通知本系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名单详见附件),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携身份证、户口本、一折通、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于4月1日之前到所属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补助资金的发放。已经到教育局办理过手续的学生不需要重复办理。
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名单都是与各县(区)扶贫办进行核对,由县(区)扶贫办反馈回来,再由学院提供给各县(区)教育局的,所以不在名单范围内的学生不能享受学费及书本费的减免。
2.个别学生不在本名单范围内但持有县(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且明确写有“***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字样的,由各系负责登记并收取学生证明后统一于学生处张海霞老师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就读班级、户主姓名、户主身份证号、户主联系电话。
农村能源与环境—赵舵
光热—赵舵
光伏发电—何立国
14光伏—付江鹏
14农村能源 戚桓瑜、王登基
14光热—李新瑾
15光伏—付江鹏
15农村能源—王登杰
15光热—袁雅玲
注: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班主任务必重视,尽快通知相关学生。
能源工程系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