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实施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基层服务项目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安排部署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省继续统筹实施“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计划、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条件
(一)考生报名。报名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报考条件详见各项目《实施细则》。
(二)项目选择。每名考生只能选报四个基层服务项目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
“大学生村官”:9:00—12:00,综合知识测试;
“三支一扶”及“西部计划”: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特岗教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6:3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二)考试内容。详见各项目《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一)各个项目的具体政策规定详见各项目的《实施细则》,由各项目牵头部门分别负责解释。既可电话咨询(各《实施细则》中已公布),也可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需要的表格,可登录各牵头部门网站,下载空白表格进行填写。
(三)各项目的组织报名及各项考务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四)“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细则”和“2016年引导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服务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教育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甘肃省2016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
实 施 细 则
2016年全省拟选聘500名大学生村官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或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的村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惠农政策、协助落实扶贫措施、引导发展富民产业、引领推进电商扶贫和帮助建强村级组织。
甘肃省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其中甘南州聘期为2年。
一、选聘对象
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国内公办普通高校(不含独立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和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投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农村发展工作。
2、鼓励涉农专业和乡村规划、农业科技、电子商务、金融管理、信息技术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和“985”、“211”等重点院校毕业生报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院系团学干部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大学生村官岗位要求适宜男性报考,立志扎根农村、能吃苦的女性也可以报考)。
4、报考甘南州的,原则上应为甘南籍高校毕业生,其他热爱藏区工作、熟悉“藏汉”双语的也可报名。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根据中央组织部及我省有关政策,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资金和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
2、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年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月发放。中央财政人均每年补贴2.5万元,省级财政人均每年补贴0.6万元。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央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2000元,省级财政一次性发放安置费1000元。
3、为大学生村官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大学生村官保费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30元由中国人寿捐赠;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学生村官个人承担10元,县(市、区)财政承担20元。
4、大学生村官到岗后,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全部编入相应驻村帮扶工作队开展工作。工作半年以上、表现优良的,安排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安排担任村“第一书记”;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安排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对长期不在岗、不认真工作、屡教不改的解聘处理。
5、大学生村官聘期内户口可留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转入任职的县(市、区)所在地或乡镇。人事档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6、大学生村官在我省行政村工作满3年以上(甘南州为2年以上)且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对其在高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进行代偿资助。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代偿。
7、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8、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选调生招录。
9、任职满1个聘期、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10、省、市(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从到村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工作人员,一般应达到当年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30%左右。
11、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副职;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公开选拔担任科级领导干部或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
12、任职满1个聘期、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州)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在乡镇现有事业编制内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3、服务期满、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5分。
14、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任职满2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四、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www.gscgbm.net)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报考注册。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6月23日8:00至6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报考网站进行报名,逾期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后方可进行报考注册。首次注册时须填写本人身份证号并设定密码。注册和填写的身份证号与参加考试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否则取消笔试资格,身份证必须为公安机关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密码用于考生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填写、提交和修改。请务必牢记。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请考生在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自行下载《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根据要求进行填写,并交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2、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并确认提交,同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蓝底,大小<50K,文件名为身份证号.JPG),上传照片非本人的取消笔试资格。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对伪造中共党员身份的,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关注甘肃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网站(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查看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及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准参加笔试。
报考甘南的考生须进行藏语口语水平测试。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到甘南州合作市参加藏语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符合要求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试,大学生村官考场单列。
1、考试科目:
选聘大学生村官综合知识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具体涉及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历史、科技、行政、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涉农知识、脱贫攻坚等方面。
笔试满分分值为200分,考试时长为3小时。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上午 9:00—12:00。
3、考试地点: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各市(州)分校(可在指定网站查看领取准考证具体地点及笔试相关事宜)。报考嘉峪关市的考生在酒泉市考点参加笔试,报考金昌市的考生在武威市考点参加笔试。
特别声明:本次选聘考试不设考试大纲,不指定学习教材,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和辅导班。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审查项目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请及时下载打印,并按表中要求,进行相关内容填写和盖章)。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审核地点和时间,于8月上旬登录网站甘肃大学生村官报名网(www.gscgbm.net)或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查询。
(四)决定聘用
省委组织部将依据分配各市(州)名额和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聘人员。尊重考生填报志愿,市(州)之间不进行调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市(州)党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拟选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选聘人员经省委组织部研究后,正式确定为选聘大学生村官。
(五)培训上岗
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选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8月底将选聘人员分配至县(市、区)。9月底前,县(市、区)人社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
五、组织领导
全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栏、公告栏,广泛宣传选聘工作有关政策,动员学生踊跃报名,教育引导学生积极投身脱贫攻坚的生动实践。
政策咨询电话:0931-8831656
网报咨询电话:0931-8818326
接听电话时间:2016年5月20日—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节假日除外)
附件: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2016年5月20日
2016年甘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名额分配
(共500名)
兰州市 30名
嘉峪关市 5名
金昌市 5名
酒泉市 25名
张掖市 20名
武威市 30名
白银市 30名
天水市 50名
平凉市 35名
庆阳市 60名
定西市 60名
陇南市 60名
甘南州 30名
临夏州 60名
合 计 500名
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41号)精神,2016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目标任务
全省选拔12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二、 选拔条件
1.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符合有关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选拔范围
2016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至6月8 日。
2.报名地点:在各县(市、区)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在市(州)、县(市、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学校推荐表》(附件1)、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大小小于20KB)。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考务部门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再次确认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现场填写《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资格审核表》(附件3),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考生原则上只限报考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省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族考生,报名时需填写笔试试卷的汉、藏语言类型。
4.《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四、考试
1.考试内容及范围。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2.考试时间。2016年7月10日9:00—11:00
3.考场设置。以14个市(州)分别作为考区,在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录取和上岗
(一)初选和体检
1.各县(市、区)按照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各县(市、区)可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统一向省上提出并列人员一并录取的申请,经省考务办审核后一并录取。其中超出指标的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由市(州)或县(市、区)财政负担。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经公示后报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三)审核和录取
“三支一扶”服务人员录取资格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市(州)对县(市、区)上报的“三支一扶”拟录取人员逐一复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于7月底前报省人社厅审核。
(四)培训和上岗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录取文件下发后,由各市州、县区人社等部门尽快组织服务人员的岗前培训,于8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等待遇落实以及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工作。要结合岗位需求及毕业生所学专业,将录取人员安排到基层教育、农牧、水利、卫生和扶贫等岗位服务。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六、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县(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其中省上主管部门组织考务发生的费用由省财政支付,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省人社厅咨询电话:0931—8723159,8815149
甘肃省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资格审核表点击打开链接
2016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细则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今年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面向全省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一、目标任务
选拔296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从事1到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甘肃籍生源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2、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且不能有挂科科目(有特殊情况挂科的需学校出据证明)。有志愿服务经历并在志愿云系统实名注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3、外省回原籍参加甘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必须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报考岗位类型分为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五个类型,且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青年工作岗位的必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医疗卫生”岗位限定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相关专业外,其他岗位均不限定专业。
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2016年4月25日至6月8日,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一式三份,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党委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盖章并备案。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4日至6月8日,共5天。
2、报名地点
共青团甘肃省委十一楼会议室(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
3、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由学校出据应届生证明)、学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在校成绩单(需教务处盖章)、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以及在志愿云系统注册的志愿者实名编号(志愿云注册网址:http://gansu.zhiyuanyun.com/app/user/login.php需用A4纸打印)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甘肃籍生源的,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蓝底GPJ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四、考试
(一)准考证领取
2016年7月8日至 7月9日在团省委十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兰州市民主西路400号)。《准考证》经甘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盖章后生效。
(二)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内容及范围
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和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考试时间
2016年7月 10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五、审核录取及体检公示
(一)审核录取
根据“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按照项目县申报的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经团省委研究确定后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项目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团中央西部计划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政策待遇及派遣上岗
经批准录取的“西部计划”人员,继续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1〕76号)和《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8月1日至5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经公示录取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到并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后派遣上岗。
六、其他事宜
(一)外省高校甘肃籍生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申请跨省“回原籍”服务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否则不列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甘肃本省各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于5月31日前集中报送本校团委审核盖章后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及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8121832zyz@163.com邮箱。未经高校项目办审核盖章或集中报送的学生,现场报名一律不预信息采集。
(三)参加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的以及服务其它省(市)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参加省人社厅组织的统一考试,由各高校项目办择优选拔推荐(以本科生为主)。
本细则由甘肃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12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