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纪党规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
二、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纪检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职员工,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按规定审理党纪、政纪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
四、做好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五、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督,加强“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职员工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院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八、承担学院纪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九、负责对学院所属院系、部门等二级单位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
十、对学院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情况进行监督;对学院所属二级单位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 加强对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针对上级审计机构对学院例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十二、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