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就业指导小组:
接省教育厅通知,为了顺利完成2016届毕业生派遣工作,各系根据学院下发的2016届毕业生数据,认真核对完善毕业生相关信息,确保毕业生派遣信息准确无误,同时统计毕业生就业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毕业生派遣信息
(一)毕业生基本信息
核对毕业生考生号、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专业、生源所在地和困难生类别等信息。(困难学生类别填写代码:家庭为低保户的毕业生为家庭困难,代码为2;残疾毕业生代码为4;其他毕业生为非困难生,代码为0。)
(二)毕业生就业信息
毕业生就业信息主要包括毕业去向代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单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工作职位类别、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签往单位所在地。
1.毕业生去向代码。已落实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其他形式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毕业生,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代码表》11毕业生去向代码表,填为10或1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为12其他录用形式就业。其他毕业生去向按照代码表中相应代码填报。
2.单位名称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实习单位名称和实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为教育单位的不填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地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http://www.nacao.org.cn。
3. 单位所在地、单位性质、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单位所在地填为市级,其他项 目严格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代码表》填报,不得随意更改代码。
4.报到证签发类别、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和迁往单位所在地。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1”去就业地报到,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为就业单位名称,迁往单位所在地为 “XX省XX市”,同时上报就业证明材料;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2”回生源地报;报到证签往单位名称为“甘肃省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往单位所在地为“甘肃省XX市”。
二、就业情况统计
按省教育厅要求,各系每月20日以前报本系毕业生就业情况月报表,并收集就业证明材料存档。
三、工作要求
请各系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做好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于4月20日前报送派遣信息核对表。
联系人:聂吉祥 联系电话:6975189
附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代码表》
2.《我院2016届毕业生派遣信息核对表》
附件请在best365网页版登录就业工作QQ群59569112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