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社会面治安整体防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阜康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在武威市为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对象、范围、岗位。
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15日至2000年5月15日期间出生),身高165厘米以上,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武威市农村贫困家庭、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应聘人员,学历可降为初中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以上招聘到岗人员全部安排到便民警务站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25日(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武威市人社局(人社大厦8楼811室)。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复转退伍军人需携带服兵役证件原件、复印件。初审确认后,填写《阜康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天祝县、古浪县、民勤县应聘人员可以通过电话报名,工作人员确定时间去县人社局现场笔试、面试确定招聘人员。
2、笔试:报名时进行灵活笔试,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面试:报名时当场面试,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4、体能测试100米跑、1500米跑。
5、政审:笔试、面试合格者领取政审表前往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政审。
6、体检:笔试、面试、政审合格后前往阜康市统一进行体检、尿检。
四、受聘人员管理
1、工资标准:受聘人员在合同期限内,月劳动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1372元,岗位工资1600元,值班补助费1050元,伙食补助费600元,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1135元,绩效工资300元,合计6057元,每月实发到手4922元。
2、工龄工资: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满一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人员,自次年1月起每月增加50元工龄工资,增资最高限额为750元。
3、工作年满一年,发放绩效考核奖金。
4、阜康市公安局为受聘人员提供食、宿(集体宿舍),为受聘人员购买被装与警用服装。
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钟主任 电话18909941181
康警官 电话18903902525
阜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