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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网络信息安全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能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网络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现就做好学院网络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层层传递压力,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本部门、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增强对网络传播阵地管理的刚性和硬度,切实把内容管理要求、监管标准落实到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传播平台上。
二、全面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1.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网络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将网络信息安全意识与责任意识、保密意识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监管和舆情监测工作,切实提高网络信息安全防范水平。所属部门、单位人员和所属网络传播平台不得散布恶性政治谣言、炒作涉军负面有害信息和散布极端化思想,不得出现利用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对性质恶劣的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重点做好少数民族群体的监控管理工作,及时查处恶意造谣、歪曲解读和攻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制造民族仇恨和宗教对立、伤害民族感情和合法权益等敏感有害信息,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打击。
3.加强部门、单位所属网站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工作,严格审核信息内容,定期修改系统后台管理员信息和密码,使用由字母、数字和其它特殊符号(+、*、#等)组成的黑客难以破解的复杂密码,并做到“谁负责谁保密”、“专人专用”。
4.严格监管各部门、单位师生员工开通的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媒体,全面摸清本部门重点人群、敏感人群基本情况和网上动向,对师生经常关注的网站、微信群、QQ群等进行摸底登记,并及时上报宣传统战部进行备案。
宣传统战部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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