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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4月6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上课,执行当天教学计划。
二、相关要求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和聚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2.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调岗,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值班中层干部于值班当日上午8:00接班后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带班院领导汇报接班情况,于次日上午8:00前向带班院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和值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严格执行“零报告”。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值班中层干部报告、处理电话通知及有关情况,认真记录值班事项,配合带班领导、值班中层干部做好当日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各部门、单位要安排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应急管理及值班值守工作,于4月3日下班前将本部门、二级学院值班安排表报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各一份。
特此通知。
best365网页版登录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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