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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委员会召开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议会议
11月27日上午,学院学术委员会在能源科技楼811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教学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赵明主持会议并讲话。
赵明指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要求的主要依据,是学院教学工作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基本遵循,更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保障。人才培养方案一旦确定,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赵明要求,各专业必须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坚持育人为本、标准引领、体现特色,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各教学系要完善制订、审核程序,严把关口,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谨、规范。要相互借鉴学习、取长补短,既保证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各要素和人才培养的主要环节完备,又要凸显专业特点、凝练亮点和特色。要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发挥行业企业参与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作用,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领域,解决关键问题,全力推动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教务处处长、学术委员会委员仲生仁就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思路、指导性意见制定过程及文件依据、特色亮点等进行了说明。各教学系负责人从人才培养制订的调研、制订依据、人员组成、校企合作研讨、课程思政融入、与国家公布的最新的专业标准对接、专业特色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学术委员会委员对2021级人才培养方案中入学要求、修业年限、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设置、课时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岗课赛证融通、课程思政融入、校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党委副书记、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翟存祥从加强调研分析、强化课程思政融入、突出校企合作研讨、推进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等方面总结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中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要求各教学系对标对表、认真细致的再研究再修订,体现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严谨性、规范化。
会议原则上通过了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后提交党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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