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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
-- 武职院教函〔2018〕6号
各系: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为更好地规范顶岗实习工作,有效开展顶岗实习指导,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现将2016级学生顶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要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各系要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书面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2.各系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顶岗实习工作方案(计划)于6月10日前报教务处(王晓飞)审核。
3.各系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学院、实习单位、学生本人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教育部统一发布的协议,已由教务处印刷配发。
4.各系学生经本人和家长申请,学院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各系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5.学院拟采用习讯云-实习管理平台,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实践教师进行全程管理。各系指定书记或主任1人负责此项工作,安排教学秘书或辅导员1人管理平台,及时参加学院培训、上传基础数据、记录实习过程并向学院反映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人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王晓飞)。
6.各系原则上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时间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学生离校时间应安排在7月16日至20日之间。若有变化,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包括学号、学生姓名、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地址、联系电话、企业指导教师及职称、学院指导教师及职称)于7月16日前报教务处(王晓飞)。
7.各系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的归档工作,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7)实习总结。学生实习考核结果于2019年5月20日前录入学生成绩管理系统。
各系要充分认识顶岗实习对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落实责任人,严格执行规定中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的要求,规范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教务处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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